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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局建于1958年,原为信阳地区治淮工程总队,1965年随信阳与驻马店分为两个地区,改为驻马店地区水利工程总队,1992年改为驻马店地区水利工程局,2000年撤地换市,改为驻马店市水利工程局。全民企业、独立法人、自主经营;具有国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、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暂叁乙资质;具有承担库容1亿立方米、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、安装和基础工程施工;14层及以下、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、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、建筑面积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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